{{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為照顧本校經濟弱勢學生,解決無力負擔午餐費問題。
二、113-2學年度申請過的同學,也需再重新申請。
三、申請資格:若學生有家境清寒的狀況,需準備相關證明文件交到學務處衛生組。
四、申請期限:自1/20(一)至2/21(五)止。
{{ $t('FEZ003') }}2025-01-20
{{ $t('FEZ014') }}2025-02-19|
{{ $t('FEZ004') }}2025-01-20|
{{ $t('FEZ005')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