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生輔組113-1學期學生請假期限公告】
一、同學若尚有12月份之前已經逾期未完成請假者,請最慢於【下週五114年1月3日】放學前完成補送假單手續,【114年1月3日】後不再受理本學期113年8月30日~113年12月27日的補請假手續;另若已嚴重逾期者一律按請假規範處份。
請假規範期限
1.應三天內完成請假手續。
2.逾越一日至三內者, 勞動服務乙次;;三日以上至一週內者【警告乙次】。
3.一週至兩週以內者,【警告兩次】;兩週以上不准假 。
二、若後續114/1/6至114/1/20結業式以及寒輔需請假者亦請提早於【114年1月10日】放學前完成請假及退費手續。
寒暑輔導課退費申請程序
□寒輔請假達2天 □暑輔連續請假達3天
1.填寫請假單、檢附證明文件、完成請假手續。(確定家長簽名、導師核章)
2.教務處、學務處或總務處領取退費單。填寫請假日期後由導師與學資中心組長(英語生活營)核定確認,由總務處核算退費日期與餐費退費。
3.請假者請於期末考前完成請假手續,可於寒假輔導費繳費單先扣除金額;
於期末考開始以後請假者,於寒假輔導結束後,彙整資料再統一退費。
4.未能事先完成請假者不予退費,事後補請假者需依規定,部分費用不能退。
{{ $t('FEZ003')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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