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環境部112年9月20日環部保字第1121307755號函辦理。
二、環境部依環境教育法第5條第2項規定,辦理「國家環境教育綱領」第3次修正,並於112年9月14日經行政院核定,請所屬機關(構)及本部相關單位據以落實各項環境教育推動工作。
三、檢附環境部原函、行政院核定原函、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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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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