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12年5月1日完成階段性任務,為落實保護各政府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監督所轄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於疫情期間所蒐集的防疫個資,各持有機關應於每年自行辦理資通安全稽核作業時,製作包含個資管理制度之執行狀況及稽核後改善計畫之稽核報告,主管機關應督導所屬與所管機關辦理及改善情形,並透過稽核與抽查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落實防疫個資管理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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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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