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辦理。
二、旨揭公告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第1項授權公告,嗣因該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公告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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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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