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如下,公文、實施計畫及學校薦派名單請參閱附件。
一、報名資格:
(一) 未具備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且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B2)以上之認證考試之合格教師,預計或曾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者。
(二) 未於111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且已安排於112學年度教授閩南語課程之教師優先錄取;餘請參閱計畫錄取資格序列說明。
二、課程說明:分別於臺北、臺中、臺南及屏東等分區辦理4場次,各場次課程前2日(星期一至星期二)為線上課程、第3日(星期四)實體課程含試教演示。
三、各場次時間及地點:
(一) 臺北場:112年7月10日至11日線上課程、7月13日實體課程於臺北市IEAT會議中心。
(二) 臺中場:112年7月24日至25日線上課程、7月27日實體課程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
(三) 臺南場:112年8月7日至8日線上課程、8月10日實體課程於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
(四) 屏東場:112年8月14日至15日線上課程、8月17日實體課程於國立屏東大學民生校區。
四、報名方式:
(一) 學校薦派: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由學校將完成核章之薦派名單以電子公文函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免副知本署),薦派教師無需報名。
(二) 自行報名:視各場次薦派教師檢核錄取餘額不另行公告,統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先後進行資格檢核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研習相關資訊請詳閱公文及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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