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42375B號函辦理。
二、為減少入境旅客因不諳我國動植物檢疫規定,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且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而受處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更新旨揭參考表英文版及新增越、泰及印尼文版,倘貴校有來臺就學之境外學生,請協助宣導。
三、旨揭參考表檔案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頁中文版(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或英文版 (https://www.baphiq.gov.tw/en/ws.php?id=16172)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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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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