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如下,公文及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
一、徵稿期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週五)止。
二、收件方式 一律採電子郵件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2023hkl@gmail.com
三、徵選規定:
(一)為配合全國語文競賽,投稿之客語朗讀文章內容用字概以教育部「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與《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之用字為準,
音讀標注需符合「客家語拼音方案」規範。
(二)來稿需標注客語腔別,如: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南四縣腔,並勾選至多2組之建議組別
(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社會等組)。
(三)字數:650至8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四)注釋需於文末呈現,聲調以調形標示,格式為:[詞彙]:[音讀];[釋義]。 例如:車仔:音caˊ eˋ;車輛。
相關徵選資訊請詳閱公文及實施計畫。
{{ $t('FEZ003') }}2023-05-04
{{ $t('FEZ014') }}2023-07-02|
{{ $t('FEZ004')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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