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依教育局修正後「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及修正對照表,敬請參閱。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10年10月15日召開之「111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採計原則,修正第玖點第四款,修正文字為:「採學校依教育部體適能檢測標準檢測之證明或至合格體適能檢 測站檢測之證明,其同學年度之檢測成績擇一採計,檢測 成績依教育部體適能網站所記載之成績為準。」。
三、修正後採計原則,適用於自111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四、相關訊息請至臺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 http://12basic.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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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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