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依據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110年6月23日新聞稿暨本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
一.「服務學習」項目成績計算,採計--國中在學階段(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5個學期)服務時數,每小時以0.3分計(滿分15分,計50小時,平均每學期10小時)。
二. 惟因疫情擴散諸多服務學習機構已停止各項服務活動,將扣除20小時(110年5月19日起至111年2月10日止)。
三. 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入學高中之學生其服務學習時數將調整為每小時0.5分計(滿分15分,計30小時)。
{{ $t('FEZ003')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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