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參加夜間自主學習的同學請注意:
1.【9月7日(一)】開始晚自修
2.晚自修日期:109年9月7日(一)~110年1月15日(五)
3.使用原則及注意事項:
作息時間:為達到自修效果,第一節6:30~7:45,7:45 ~ 8:00休息,第二節課8:00~9:00。
晚餐時間請同學注意,不要延誤自修時間。
教室及座位安排:由學校安排,請勿隨意更換,以免影響點名。
留校自修須經學生家長申請簽章,一經核准,學生不得任意缺席,否則取消留校自修資格。
若為長期更動時間,請家長開立證明更動時間。
教室整潔:請保持教室整潔,垃圾一定要帶走,勿攜帶任何飲料進入自修教室(白開水除外)。
請假手續:不管是事假或病假請一律要先將請假單拿給導師簽名,沒有導師簽名視同沒有請假。
請假單最遲請於下午4:55前交到教務處。(晚自修請假單放置於教務處)
如有違反學校晚自修的規定多次經看輔老師屢勸不聽,或無故不留校自修,則先取消該日晚自修的資格;
情節嚴重者,則全面取消晚自修且不退費。
學校安排值班師長進行晚自習安全及秩序管理工作。每日點名,缺席未請假者通知家長。
搭乘交通車者,交通車9:10開車,下課鐘響後,盡速前往後門搭乘。
已報名夜輔,事後因某必要原因需退費者,規定如下:第一次定期考前按週數退費,
第二次定期考前退費用1/3,第二次定期考後不退費。
其他:
*學生應準時依規定時間入座,不得隨意走動。自習時間應安靜專注,不可任意講話、趴睡或任何影響
*離校後請同學注意安全,勿在外逗留。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9-07
{{ $t('FEZ014') }}2020-10-01|
{{ $t('FEZ005') }}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