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面試公假核可說明:
1.台中以北(含南投、台東、花蓮、澎湖、金門)面試:給予面試當日及前一日整日公假,共計2日
2.台中以南(含台中)面試:給予面試當日及前一日半天(前一日中午12:00起算)公假,共計1.5日
二、申請單填寫注意事項:
1.以班級為單位做紙本申請,4/10(五)起,請輔導股長每周五AM9:00統一送交輔導處辦理。請在每週五申請隔週的面試公假!
2.超過公假核可範圍的其他上課時間,請學生自行依規定辦理事假。
3.公假核准由輔導處統一送交教官室,學生自己無須再寫假單請假。
4.請自行留意5月初的缺曠明細表,若公假期間出現曠課,請立即向學務處查詢修正。
{{ $t('FEZ003') }}2020-04-01
{{ $t('FEZ005')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