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教育部109年1月30日通知,有關「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天」通報部分,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學校應配合辦理事項(如附件)擷取如下:
一、針對各級學校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各級學校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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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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