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國際事務|
一、實施目的: 提升學生英語口語能力並營造良好英語校園。
二、實施對象: 國中一、二年級及高一所有學生。共14站。
三、實施時間: 週一的第一、三、五節下課時間
(9/16,9/23,10/21,10/28,11/11,11/18,12/2,12/23)
四、 實施方式: a.在英語日時間就位,聆聽相關的班級同學對該周英語日主 題作發表,國中學生能說2-3個句子,高中3-4個句子,若與主題相關,請在其英語日學習護照上蓋章。
b.學生只允許做當周的主題(不可補做)。沒有照片、個人資料或未經核發簽章的英語日護照不予受理。
c.同學完成6次英語日發給證書,完成8次再獲嘉獎。
(自108學年起英語日證書分為基礎一、二階,實用一、二階和進階一、二等共三大類六種。)
d.請於9/9日前讓同學收齊英語日學習護照並送到秘書室核 章方生效。12/23當周內讓同學收齊英語日護照並送到秘書室,以便統計和記嘉獎的相關作業。
e.請於期末英文科會議歸還英語日簽章。
五、說明: 自108年學年起英語日實施調整為一學期8次。
{{ $t('FEZ003')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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