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108年2月20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018057號函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具有學籍學生。
{{ $t('FEZ003') }}2019-04-10
{{ $t('FEZ014') }}2019-08-31|
{{ $t('FEZ005')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