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7年1月1日起,民國88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二、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欲出國之役男,請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 $t('FEZ012') }}
{{ $t('FEZ013') }}
{{ $t('FEZ003') }}2017-12-20
{{ $t('FEZ014') }}2018-12-20|
{{ $t('FEZ005')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