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6076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防制集團犯罪滲入校園,請利用召開校內聯繫會議時機,共同討論包含轄內犯罪組織在內之影響校園安全關鍵因素,並研訂防制因應作為。
三、請依當前模式持續與警政機關合作,以保護學生為前提,加強毒品情資合作機制,同時因應時事強化師生識毒知能,倘發現學生涉毒徵候時能即時與警察機關合作防制。
四、精進反詐騙相關宣導作為:
(一)得適時連結資源,與警政合作,如遇有國中畢業後,年滿15歲至18歲未升學、目前未就業,生涯未定向有轉街扶助需求之青少年,得參考連結教育部「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
(二)實施反詐騙教育宣導時可仿照反毒策略對於高關懷學生之處遇方式,對特定族群強化重點輔導及宣導工作。例如針對面臨打工情境的畢業生族群,可於強化求職、打工詐騙宣導。
{{ $t('FEZ003') }}2023-09-26
{{ $t('FEZ004')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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