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請注意:本公告僅適用於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而非高中職免試入學。
1.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2分採計。(註:副級幹部僅採計副班長、副社長,其餘皆不採計)
2.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1小時得0.25分。
3.服務學習項目積分採計至107年5月14日。
{{ $t('FEZ003') }}2018-01-29
{{ $t('FEZ014')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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