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2年8月9日府登防字第1120879869號函辦理。
二、鑒於暑假期間學校師生返鄉探親及出遊,人員流動增加,提高疫情傳播風險,請貴校暑假開學日加強校園師生防疫衛教宣導,倘有國外旅遊史者,請加強關懷提醒,應配合國內相關防疫規定,有疑似症狀時,請立即至有登革熱快篩之醫院診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避免疫情傳播擴散(合約院所查詢網址:http://bit.ly/47jSSpg)。
三、臺南市於112年4月1日起,查獲陽性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無改善期。
{{ $t('FEZ003') }}2023-08-14
{{ $t('FEZ004')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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