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2.助學金: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2)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2)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三)國中組: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2,000元。
(2)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1,500元。
(2)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80分。
(四)國小組:
助學金-金額:新臺幣1,000元。
五、審核:
(一)獎助學金之核發,由「桃園市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審核會」審核決定之。
(二)獎助學金審核會置召集人1人,由本局局長兼任,委員5人本局自現任或退休中小學校長聘任之。
六、學生申請手續: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附件一)並備證明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七、各校承辦單位繳交之資料:
(一)本市市立高國中小:
1.請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l.pjhs.tyc.edu.tw/SC/)登入填報,列印「申請暨印領清冊」(附件二)請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並於下方處逐層核章後,正本於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至桃園市立大崗國民中學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2.本局審核通過後,將函文各校檢具「統一收據」、「匯款公庫資料表」(附件七)寄(送)大崗國中彙整後撥款給各校。
3.市立學校申請表(附件一)及證明文件請自行留校備查。
(二)非本市市立學校(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
1.請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l.pjhs.tyc.edu.tw/SC/)登入填報,列印「申請清冊」(附件三)並於下方處逐層核章後,連同申請表(附件一)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於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至大崗國民中學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2.本局審核通過後,將函文各校檢具「印領清冊」(附件四)、「粘貼憑證用紙」(附件五)
、「接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託經費支出憑證簿」(附件六)、「統一收據(或領據)」、「匯款公庫資料表」(附件七)寄(送)大崗國中,於彙整後撥款給各校。
八、本案相關公告及文件電子檔置於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網站供下載。
九、聯絡人:桃園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與協行教師吳老師或鄭老師 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4、316。
十、附則:
(一)高中、大專學生若屬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本案獎助學金。
(二)大專生資格認定: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
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
班及夜間部學生)。
(三)僅減免註冊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基金者仍可申請。
(四)如為高中、國中、國小綜合型之學校請將印領清冊(或清冊)分別造冊。
(五)獎學金及助學金請擇優一項申請,成績(分數)如有小數點均以四捨五入取到整數位(如學
生成績證明單分數為59.5分,請在申請書、清冊(或印領清冊)及電子檔的成績欄填60分)。
(六)各大專院校、私立高中、私立國中小製作「申請清冊」時,可一併將「印領清冊」備妥(先請學生簽名備用,以免審核通過後「印領清冊」找不到學生簽名而延誤送件時間。
(七)申請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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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02
{{ $t('FEZ014')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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