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1年3月4日燕字第111003號函轉知。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
(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一)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複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電話:02-28234811分機222,
email:cyj20120101@webmail.ccsh.tp.edu.tw)索取申請表。
請務必於111年4月13日(星期三)17:00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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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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